“脚下有泥 心中有数”——记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吴艳
2026-09-01 17:17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566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王妍吴艳,女,1996年进入沅陵县人民法院工作,2020年任沅陵法院二酉人民法庭庭长。扎根二酉山下近六年来,她始终用脚步丈量民情,以温情化解纠纷,在偏远山区法庭默默耕耘,生动践行着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。在她任职期间,二酉法庭获评“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”。2026年8月,她个人被评为“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”。

山路上的法庭

二酉法庭辖区,山路弯弯,村寨散落。吴艳的办案日常,就是背着卷宗往山里跑。

2024年初,一起相邻权纠纷闹到了法庭。一位六旬老人家唯一的出行通道被邻居修房时挖断了,只能每天搭梯子翻墙进出。吴艳受理案件后,多次前往现场实地调研,走访村干部和附近村民。摸清事实后,吴艳把两家人叫到被挖断的路口坐下来谈,从人情说到法理,从现实说到后果,最终双方各让一步,通道恢复畅通,两位老人握手言和。

像这样的实地走访、巡回办案,吴艳六年里跑了无数次。她常说:“只有脚下有泥,才能心中有数。”凭着一股“把案子办透”的韧劲,2022年以来,吴艳个人审结的案件实现了零上访、零投诉、零发改。

把“心”放进案件里

二酉法庭辖明溪口镇、二酉乡,近85%的中青年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,留守家庭多、离婚案件多、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突出。面对这些“家事”,她首先关心的往往不是“离不离”,而是“孩子怎么办”。

2023年6月,在一起离婚案件中,吴艳针对监护人失职行为,发出怀化市首份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。指导令不是一发了之,之后几年,她联合妇联多次上门回访,持续跟进孩子的学习生活,把“案结事了”真正延伸为“长效关怀”。

2024年2月,在沅陵法院和妇联支持下,吴艳带头摸索出“乡村法庭+家庭教育指导站+心理咨询室”的新路子。在法庭一楼开辟出“图书角”和“幸福影院”,免费向辖区青少年开放,还配备了心理评估室、情绪宣泄室。包括吴艳在内的5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组成团队,进村入户开展“父母学堂”“婚姻夜校”35场,提供个案咨询187人次,多次协助辖区内5所学校开展心理指导,排查抑郁、焦虑倾向学生。

融入大山里的乡土人情

案子办得再好,也只是“治已病”。吴艳想得更远——怎么让矛盾少发生、不发生?

二酉乡是土家族苗族聚居地,部分村民对法律条文听不懂、记不住。吴艳把法庭的服务延伸到了村头巷尾,带着法庭干警进村入户,把普法课搬到校园里、晒谷场上。她在辖区5个村组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,联合村“两委”用家风带村风,把“孝”“勤”“和”的理念融入村规民约。

​2021年以来,辖区诉讼、治安、刑事、上访案件逐年下降,诉前调处民间纠纷1000余起,调处成功率达95.6%。

山路有弯,人心可平。六年来,吴艳坚持矛盾不上交、就地解决,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,把法律送到百姓心坎上,用双脚走出了一条人民法庭的“枫桥”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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